5月6日 《法治大講堂》 成都市人民法院 《突如其來的“租房客”》
2019年05月06日 14:38
摘要:男子賣房之后又與他人簽訂租賃合同,主張承租人優(yōu)先購房,房屋不具備履行條件。真相是什么呢?